关于全厂产业升级项目三期5万吨改10万吨乙醇生产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我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三期5万吨改10万吨乙醇生产装置于2018年12月份建成,2019年2月份投入试生..." />
我公司全厂产业升级项目三期5万吨改10万吨乙醇生产装置于2018年12月份建成,2019年2月份投入试生产。2019年5月6日公司组织环评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验收监测单位等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组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总体结论: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验收监测的污染源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的总量指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2019年6月27日由临沂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固体废物部分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时项目产生的杂醇油因未找到处置单位,一直暂存,同时公司正在筹建的杂醇油综合利用项目暂时还未获得批复,加之新的固废法正在审议修订,市行政审批局及专家组成员建议新固废法实施或公司新建杂醇油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再行组织验收,当时未予出具书面验收意见,项目环保设施验收随之暂时搁置,处于停产状态。
2020年2月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因生产消毒酒精被纳入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56号文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精神:“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为确保消毒酒精市场供应,公司5万吨改10万吨乙醇生产装置于2020年2月10日投料转产75%消毒酒精。
当前公司杂醇油综合利用项目已经获得立项及环评批复,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新修订的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司随即组织项目验收。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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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日
附件1:全厂产业升级项目(三期5万吨改10万吨乙醇生产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